闇庵小記

宋元學案及補遺名姓體例

近日因查《宋元學案補遺》,留意到其姓名體例,雖大體統一爲某某先生某,爲〔諡/官—姓—號—先生—名〕如此格式,然個別亦有稱其字,或雖曾作官,有外號而不著之於題者。於是翻回《宋元學案》,始留意到其體例亦類近如是。於是查書之餘,順便總結並統計了一些《補遺》之稱號體例。蓋凡稱字而不稱號者,要麼是尊之,要麼是薄之;視乎有無「先生」二字而已。而書中不稱「先生」者,除佛道若干人以外,一概爲鄙薄。然此中亦可再據有無頭銜、是否有著字等再細分等第。此外,例如王巖叟,在范呂諸儒學案題爲「恭簡王彥霖先生巖叟」。此中「彥霖」蓋是因爲巖叟無號,故以字代之。如此則蓋猶尊於譬如同卷之韓絳,止曰「獻肅韓先生絳」而已。然王巖叟另在高平學案重出時,則只略爲「王先生巖叟」。較之朱子,在整一《補遺》當中,雖前後重出至二十六回,然回回都是「文公朱晦庵先生熹」,未嘗有簡略。諸如此類,亦可以一窺著者之厚薄臧否。

常例:頭銜(如有)—姓—別號(如有)—先生—名

特例

同樣地,曾作官而無官名者,亦頗有。蓋著頭銜雖不必然爲尊之重之之筆,然額外尊之重之者,如有頭銜,必著之;如有諡號,亦必不著官位。而較爲次要者,如韓忠彥,實有諡號文定,其案語亦言及此。而猶題之僕射。或以僕射亦尊。然高下輕重亦可見矣。


 | 

#謾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