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與自由
家母當年離婚,在家鄉、親戚間;在當時之環境與風氣裏,本是相當叛逆的決策;諸多目光、指點與閒言;無人不反對,包括其自家一方之家人在內。亦可謂勇而難得矣。然後,十六年後之今日:經濟、工作上,仍無法擺脫於那一男人;甚至猶要照顧彼的飲食;親友、朋友不有,回娘家,仍避嫌不能久留,說究竟不是她的家。積儲四萬,一身病痛;卒最大的心願,就是家姊和我。預期的自由與空氣並不有;解脫亦不有。人生的解脫惟有是一死。故曰獨立與自由也。然若問之,亦必曰無悔。昨抄報任少卿書。然則往往償亦不有;亦償不了。百世是桃源,更況青雲都爲壟斷。然則九牛亡一毛,一毛於所有人,泰山於她與家姊也。然則,亦豈非不死是爲私心不盡;而死爲超越之理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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