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庵

現代學術中的女性處境等

我想,由於女性進入「學界」或得以更多、更深邃而正式地參與到那些被視爲嚴肅之知識交流與發明之場合,也不過是近一二世紀以來的事情,所以,就是到了今日,在諸知識人以女權標舉或自號的情況下,仍自覺不自覺地,將女性之一切微末化。其貢獻被視爲下屬者理所當然之打雜,或不具有嚴肅思想意義之技術性文書工作;同一貢獻,男性是才華洋溢、目光銳利,女生則勤勞、認真。其違逆亦然;被視爲爭寵、戲劇、博取尤其男性之關注之舉;而不具有嚴重性,或有尊嚴性在其間。

固然,今日女性之在學術界之處境,想來應是已比四五十年前要愈。但一棘手處,在於一如現代學術的許多其他理論一般;一如現代學術之強調學術「誠信」一般,在於今日的學界,「女權」往往作爲理論、概念與名目先行,而輕易地成爲了一種「知識」,或「博學」與「關懷」的對象,而爲一些「知識人」所聲稱掌握並自以爲熟諳;而其週遭或下轄之女性,亦或由此仰而信之。1但在實際之實踐中,一則那些人對女性主義的採納或止於理論與認知層面,而未有內化過爲真正之理解,故或犯而不自知;二則縱有實踐,亦是乃有條件性的;即其實踐之可能,往往止存在於不干涉及那些人自身的自尊與權益的前提下。

去年曾看到一文章,今日已找不回來。大抵主旨是論異性戀傾向之女性對愛情的渴求在父權社會中的危險。文章大意說,

當我們不再相信那些男人是不凡的生命,擁有卓越的才華或人格時,或者開始就能看清楚,他們的成就是踩在多少女性上的特權;他們的文學和學術天然被視爲正典;他擁有的,是他自覺或不自覺搶奪來的;然後,也就更難去共情他們;因爲他們的很多苦惱,和他們從父權中得到的紅利是爲共生,若「責任」、「地位」之類,那是特權者的煩惱。

而當時的我,雖讀到慼慼然,但還欲要稍分辨一二,在日記裏辯護說,不盡然如此。從客觀現實來說,固然也不完全就一百分盡然如此。但是,近日反思過去若干年來接近學界的一些經歷,當我終於退後一二步;抽身出來一二;當我嘗試設身於那些人的處境,與當時的自己對調;當我終於嘗試真正地去「共情」那些人,究竟是要在如何的思維與認知之下,才能說出、寫出、做出換作是我絕對說不出、寫不出,也做不出之言行和舉止時,才突然震驚地意識到,自己當時的反應,並不是自己戲劇、極端或過度敏感,而是反過來,因爲有些人是太過習慣了荒誕;習慣了那般地對待與看待人,習慣了身邊的前輩和同輩那般地對待與看待人,習慣了自己也承受一定程度之變種之對待,才以正常的反應爲小題大作。

過去一年,我所以常自反思現代學術並學界之對「個體」或「個人性」、感性與「非理性」元素的壓抑或摒棄,其源頭之一,正在目睹或聽聞或閱歷了許多學界之中,「淹沒」人的案例。「淹沒」,更直白地,是或剝削,或掠奪,或威壓,或攘善,或欺凌,或等等。往往是,願意付出心血與認真的人被輕忽而受損害,而後反過來,或爲人責怪不會處世,不會「平衡」工作與生活,不會「折衷」現實與理想;或遭受更爲過分的羞辱與嘲笑。此間的案例,有在歐美者,有在內地者,有在港臺等者;有在文史者,有在理科者,有在他科者;有在名校者,有在云云者;等。程度或輕或重,而總歸情節都大同小異。

本來,這些觀察並不有特別聚焦於個別性別;但日前回想,才突然發覺,性別待遇之差異,有時其實很顯然。但是因爲,我們今日處於「女權」名目廣爲人知亦似乎已廣爲「知識界」留意與採納的時代,所以遭逢不公事的時候,便或默認與性別不有關係。這是因爲我們錯誤以爲一種理論與名目之標舉就等於其實際意識與實踐之流行,於是默認環境在這些方面上是相對公平的。又或者是,因爲不希望爲人指責自己借題發揮,故亦往往保留。我們總被教育,如果我們感受或認識到有不妥,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的感受和認識;然後是,反省自己之前的言行是否有不周全處;然後對方之心情、語境和意圖;然後,比起原則上之應然和是非,我們更應顧慮到事件的普遍性、「輕微」性和「實務」性,而認識到我們去追求前者是離地和過分理想,而要珍惜和明白,自己之所遭遇,已經好過最糟糕的情況,或比普遍的情況已要稍愈。總是要驚懼,任何的發作或主張,都會爲人覺得自己是在自以爲是、自我中心;或被害妄想、小題大作;或在製造戲劇,或在放大自己的存在感,自以爲特殊。如何都總要將自己的存在微末化;如何都總要看輕自己;如何都總要縮小自己存在的空間;如何都總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前些日子,親友又遭逢了一例,我問她有找過負責者說過了沒;她說,還沒有。說,近日同事間本來已經好多戲劇,不想再添加事情。又說,自己近來工作每日已極疲倦,所以,還是算了。我也已數不清,這是她遭遇到的第幾回的類似事件。她今日又和我說,半年來瘦了六公斤。如何總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些是,遭遇了而以前文所言的緣故,或尚不自覺,或壓抑去了自己的遭遇;有些是,不有不化小的資本、餘裕或權位;不能不化了。有些是,不意識到自己其實不具有堅持理想的條件和運氣,不有經得起進一步之侵侮與質問之身心和精神,不有能夠分辨人心之真誠與修飾,以及充分自辯的能力,而後下場不言自明。

關於最後那一案例,我原來想,倘若事主是男性,以她當時的某些事情,大抵已不可能仕途無恙。但又想到,倘若她真是男性,那些事情,或許從一開始就不會發生,更不需要違逆了。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父母、顧妻子。激於義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心非木石。而昔怪馬遷之言大也。云云。


  1. 「仰而信之」,以通「女權」理論者,究竟在學界之諸牛鬼蛇神間,已屬較爲罕有,故或趨向之。

#偶記